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7/10 10:09:00 访问次数:1956

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为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稳定,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枪爆等危险物品)工作,请广大家长朋友们指导您的孩子知悉有关规定,不私自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等物品,积极举报涉及上述危险物品的违规违法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枪爆等危险物品清查整治工作。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属国家严格管制物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改制射钉器、射钉弹,制造、销售仿真枪,通过互联网渠道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制作方法的信息,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均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请教导您的孩子要在学校正规实验室开展化学实验,不要私自从网上购买高锰酸钾、镁、铝粉等74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及氰化钠、叠氮化钠等148种剧毒化学品。个人购买上述危险化学品除存在安全隐患外,还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了解上述危险化学品名称及相关法律规定。
  三、在购买玩具枪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等可能造成危害的物品。
  四、如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请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共建平安,共享平安,全面清理整治枪爆等危险物品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福祉、安居乐业。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爆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销售、购买、储存、使用、持有枪爆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010-83164130。
  最后,衷心感谢广大家长朋友们对建设平安西城一如既往地理解与大力支持,祝您阖家幸福、安康!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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